政府在总部经济发展中做什么?近年来,地方政府对产业集群的发展表现出非常高的热情,采取不少措施推动产业集群的发展。但从广东、浙江等地产业集群发展的历史看,基本上是在市场推动下成长起来的,政府主导也有,但是还是相当少的。就总部经济而言,它的出现和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产物。比如像北京,总部经济事实在很早以前就有了,原因在于北京政府的公共关系、信息的交流、国际、国内人员的交流、教育、研发等方面具有其它地方不具有的或少有的优势,我们看到大大小小的国内外企业的办事机构在北京云集的状态就可以说明这一点。这当中政府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并不是事先有一定的人为规划推动起来的,实际上是北京有发展总部经济的优势,它是一个自然的过程。
但这并不是说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不应该起作用。国内外的经验和研究证明政府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产业集群发展到上台阶的时候,政府的作用往往很关键。就总部经济这一高级形态的产业集群来说,政府作用可以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真正想发展总部经济的地方特别是打算把外部企业总部吸引进来的地方,一定要有一个好的、开放的心态,在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上下功夫。这样最终对当地的龙头企业是有好处的,因为一个总部集群所形成的种种环境、关系、特点和优点都会对当地企业有好处。
二是要培育与总部经济相适应的高级生产要素。之所以说总部经济是高级形态的产业集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与它相关的要素大多数是属于高级生产要素,比如像高水平的科技管理人才、研发、金融、营销、物流、会计、律师等知识和技术含量比较高的组织等等。政府在培育这些高级生产要素方面可以有所作为,有些地方应该说大有作为。比如说产业政策,在国内一直有很大争议,有些学者通过研究证明中国这么多年发展比较快的产业并不是产业政策的作用,我们的很多产业政策实际上是不成功的。但是,产业政策要有正确的理解,由过去那种着力于扶持某个企业、某个产业的产业政策转向所谓功能性的产业政策,培育、提升当地的生产要素。比如促进相关的教育、职业培训,促进相关服务业,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吸收和留住优秀人才等,政府可以做这些事情。
三是调整有关政策,促进总部经济和区域发展的良性互动。有一些小地方出了大企业,舞台不够了,总部或者一部分总部的功能想到大地方去。但按照现行的政策,税源也要跟着走,这方面我想政府的政策应该有一些调整和协调,在走和不走的部分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收益分配。在这个问题上,想搞总部经济的城市,应该有这样一个正确的理念:总部设在这个地方可以增加税收,但是应该是跟当地实际发生的生产经营规模相对应的一个税收,不要期望过高。所以协调好总部转移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对企业发展有好处,最终对各个相关地区都有好处,这样才能使各个地区的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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